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职责
1、负责重要案件线索的集中管理。
2、承担查办案件的协调、保障和督查办案进度工作。
3、承担上级机关和领导以及本委领导批办、交办件及有关事项的督办、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全市案件情况的统计汇总和综合分析工作。
5、承担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委办案点进行统一管理。
7、负责起草案件会议、案件检查情况综合等有关材料。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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