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处理本机关、机关领导收接的检举、控告及申诉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
二、筛选、提供案件线索,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按规定程序向领导、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或部门提供重要信访信息。
三、对交办的信访案件按要求进行督办、审核。
四、对符合条件的信访件按照规定程序实施信访监督或直接查办。
五、协调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举报问题,参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六、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举报,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七、定期统计、报送信访举报有关数据。
八、调查研究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总结交流信访举报工作经验,拟订相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有关规定和任务要求,对下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九、对本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信访材料按规定整理、归档。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