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的真诚换群众的满意——镇江市检察院吴爱民先进事迹
主要荣誉:
99年03年分别立等功一次;03年初具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05年被评为市“优秀检察官”;06年被评为“江苏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08年被评为第三届“市杰出青年卫士。
基本情况:
吴爱民干信访接待工作八年,接待群众来访6400余人次,其中属于集体访、告急访的有48件360余人次,均得到时了妥善处理;处理的来信有5600余件次,无一差错。
主要事迹:
事例一:04年7月份一天下午,天气炎热,一名年近七旬的老汉到市检察院来访,吴爱民为老汉倒茶,又端来一盆清水让老汉洗脸、搽汗。老汉汤某,因琐碎事与邻居发生纠纷,被控故意伤害罪,法院对其判缓刑。汤不服,向检察院申诉,经反复查。其申诉理由不成立,汤某对复查结果还不服,再次来访,吴爱民向汤某讲解刑法有关规定和判决的公正性,并对汤某提出的问题逐一解答,汤某最后还是认罪服判,吴爱民将汤某送到汽车站,并为汤某准备了购票的硬币,由于吴爱民用真心真情来接待上访者,汤某再也没来上访,事后汤某还特地写来了感谢信。
事例二:02年丹徒高资村民李柏华来访,李因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被机动车撞伤,李承担次要责任,他对公安机关的认定不服,法院根据公安机关认定书做出了民事判决。由于肇事者无财产可供执行,致使判决无法执行到位,李身体有伤,不能干重活,李的生活陷入窘境。他为了省下三元钱从高资骑车到市检察院,李说不解问题他将在十六大期间到北京上访,吴爱民感到事情较严重,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同时认真细心做李的思想工作,为使李息诉停访维护社会稳,他和检察院有关部门多次到公安机关和高资镇联系协商,最终公安、地方政府给予李20000元救济,由于吴爱华和检察院有关部门的努力妥善解决解决了李的生活来源,李不再上访,还特地到检察院来感谢。
事例三:不为亲情所动。05年他的亲戚有一辆汽车因为涉及到一起经济案件被检机关依法扣押,这位亲戚找到他,请他打招呼不扣押,他说:“检察机关扣押你的车,肯定有原因的,请你相信检察机关会依法处理的”。这位亲戚碰了个“软钉子”,从此这位亲戚就不和他来往了。
他有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他干信访接工作时间较长得到了来访群众的较高评价,组织上也给予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