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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贸委“六严禁”“四不得”抓好廉政建设

市经贸委发出《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六严禁”、“四不得”纪律要求,要求机关各处室、委直各单位和全委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六严禁”: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和出国(境)旅游;严禁私设“小金库”、违反财务制度和规范津补贴等有关规定乱发钱物;严禁公车私用。认真落实“四不得”:不得违反规定组织达标评比、表彰奖励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基层单位乱摊派、搞福利、拉赞助;不得接受基层单位吃请、馈赠;不得搞任何形式的加重企业负担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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