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 新闻导读 | 政策法规 | 党务公开 | 勤廉风采 | 信访工作 | 廉洁自律 | 纠风治乱 | 执法监察 | 效能监察
行风建设 | 队伍建设 | 廉政文化 | 警钟长鸣 | 清廉之风 | 案件管理 | 民生会客厅 | 八面来风 | 研究与探索 | BBS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地方规定  

关于进一步明确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

为了认真落实市政府秸秆禁烧工作任务,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关于镇江市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镇政发[2009]16号),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秸秆禁烧的工作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工作要有方案、有队伍、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要上下联动,层层传递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强化监督检查。各专门的检查组、督查组要深入辖市区、乡镇(街道)、村组第一线,不间断地开展巡逻和监督检查。在收割前要进村入户,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补贴政策和违规焚烧应承担的后果。要了解农户收割的时间和地块,并到收割现场进行巡查,交待规定要求,发现焚烧的,要及时制止、扑灭。对收割后的地块要加强跟踪检查,发现有焚烧现象的,要进行追查。
    3、党员干部带头。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农村党员,要自觉遵守秸秆禁烧各项规定,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宣传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各项政策要求,要确保自已和家庭成员不违规焚烧秸秆。如果发现周边群众违规焚烧的,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及时予以制止。
    4、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宣传部门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使每一个村民都能了解补贴政策、处罚措施。对秸秆综合利用好的做法要及时进行宣传,对秸秆焚烧严重的地区、典型案例要进行曝光。农业、农机部门要积极指导、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环保、公安、交通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违规焚烧秸秆的按规定予以处罚。
    5、严格责任追究。监察机关要加大对违规焚烧秸秆行为的行政问责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发现违规焚烧秸秆时,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对失职渎职、教育管理不严、制止不力,焚烧秸秆严重的,要按照责任追究的程序,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村级组织工作不力,导致所在村发生违规焚烧秸秆的,辖市区和乡镇(街道)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严肃处理因工作不力导致违反秸秆禁烧规定要求的行为
     在秸秆禁烧期间,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规焚烧秸秆行为发生的,监察机关将根据本季焚烧发生数,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乡镇(街道)有3个及以上的行政村或所辖区域内累计发生10起及以上违规焚烧秸秆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书面检查,对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2个月工作性津贴。
     2、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南山风景区有5个及以上的行政村或所辖区域内累计发生15起及以上违规焚烧秸秆的;辖市、丹徒区30%及以上的乡镇发生违规焚烧秸秆的,辖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书面检查,对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辖市区政府、管委会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2个月工作性津贴。
     3、辖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不及时、措施不得力,各督查组督促检查不到位,对违规焚烧秸秆行为制止不力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纪律责任。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直接参与违规焚烧秸秆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5、贪污、挪用、截留农村秸秆综合利用有关经费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6、因焚烧秸秆,造成林木或庄稼毁坏、引发火灾、大面积污染环境,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追究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的纪律责任。
               

 

镇江市监察局
2009年5月20日

 


 

我 要 投 诉
行风热线投诉办理情况
涉 及
部 门
投诉
咨询
办结 未办结
建设局 1 1 -
城管局 2 0 2
民政局 4 4 -
润州区 1 1 -
工商局 2 1 1
物价局 2 2 -
教育局 5 5 -
公安局 1 1 -
统计局 2 2 -
环保局 2 2 -
建设银行 1 1 -
中国银行 5 5 -
江苏银行 2 2 -
交通银行 2 2 -
公交总公司 4 4 -
自来水公司 1 1 -
交巡警支队 3 3 -
新区大路镇 1 1 -
京口区
健康路街道
1 1 -
其他 19 19 -
共计 61 58 3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二零零九 一月 至 十二月
重 大 创 建 活 动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简介 | 网站地图 | 站长统计 | 
Copyright By 2008-2009 镇江纠风网. All Right Reserved.中共镇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镇江市监察局
玖骏数码制作维护 苏ICP备1234567号 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