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2009年工作成效
2009年,我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以纠风工作促政策落实,不断推进制度建设,收到较好效果,为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是狠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补贴办法,规范操作程序,严格管理制度,提高政策落实效率。强化补贴和项目资金全程监管,组织对2008-2009年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分3次派出50个检查组赴各地督导检查中央扩内需农业投资项目落实情况,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确保农民应得实惠不缩水、不走样。
二是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和仲裁委示范章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指导各地全面落实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鼓励有条件地方建立流转有形市场和服务网络。在吉林、辽宁等8省(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探索完善经营权登记管理制度。推动出台依法维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的意见。
三是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推进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普查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监测制度,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的农产品检测网络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深入开展种植业、生鲜乳、饲料等7个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问题5.4万余件,依法取缔关闭生鲜乳收购站7800多个,有效遏制了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从源头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是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狠抓农资市场整顿,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全国农业、工商、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03万人次,坚决取缔无证照企业,捣毁黑窝点,挽回农民直接经济损失10.3亿元。通过明察暗访核实案件线索,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集中整治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
五是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对11个农民负担较重县(市)开展综合治理,清理整顿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3.07亿元、合作社负担2.03亿元。推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落实,在14个省份开展财政奖补试点。进一步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通过设立监测县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控和分析。
二、2010年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继续推动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加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形势分析,及时提出政策建议,不断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继续加强对中央扩内需农业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农业投资落实到位。狠抓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完善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继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探索解决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等问题,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强化合同管理、用途监管和跟踪监测,落实流转合同备案、登记制度,健全流转监测制度。推动各地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问题,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
三是落实责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围绕“努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目标,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完善检测与执法联动机制,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积极推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做好准入准出对接工作。加强执法体系建设,提高监管服务、检验检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障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四是深化改革,努力构建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各地完善“一事一议”范围程序,创新议事形式,扩大奖补试点范围。对修建通村公路乱集资、向村级组织和合作社乱摊派等问题开展重点治理。将农民负担问题较重县(市)纳入重点监控范围,采取省部联动方式综合治理。开展减轻农业用水负担综合改革试点。加快修订农民负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推动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