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贯彻《廉政准则》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
继全国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扬中市认真进行了学习贯彻。一是深入学习。组织全市60余名镇(区)、党委部门一把手和纪委书记集中收看中央电视电话会议,同时市委中心组专门进行学习讨论,并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及时撰写心得体会,进一步加深理解。二是狠抓落实。市纪委根据《廉政准则》,在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廉政档案填报等工作中增加相应内容,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主动地用《准则》规范自身行为。三是完善制度。认真研究《廉政准则》的规定,结合今年反腐倡廉基本框架构建,积极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公车改革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切实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