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派驻机构党风廉政巡查注重三个结合
(一)注重将例行巡察与信访巡察相结合。在巡察过程中,对有信访举报的单位,在谈话时,巡察组就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问题,有意识地引导、了解涉信问题。如反映某单位学员收费不规范、学费不入账、私自乱发奖金等问题,通过谈话了解,查看财务资料等进行核实,既澄清了一些是非,同时也发现存在的问题。如反映某单位公车私用现象严重、不按规定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私自转移公物等问题,通过信访巡察,发现有些单位的制度执行不力,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进行了6次信访巡察,注重将例行巡察与信访巡察相结合,增强了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 注重将例行巡察与专题巡察相结合。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巡察组抓住被巡察单位权力运行的关键部门和关键环节,进行专题巡察,特别是对专项资金的巡察。如残疾人保障金、人防易地建设费、旅游扶持引导资金和 “双百工程”科技资金、安全性评价费、气象防雷设施检测费等。去年以来共对5587万元专项资金进行了巡察。巡察中发现少数单位专项费用挪作他用比例过高、非生产性开支过大、专项资金“专而不一”。在反馈时市纪委将这些问题作为重点整改内容进行反馈,督促各单位建立严格的财经制度,确保专款专用。据统计,自巡察以来,13个单位共减少各项开支38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三)注重将例行巡察与跟踪巡察相结合。在巡察中,我们坚持将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作为重点巡察对象,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及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跟踪巡察。谈话对象反映的一些单位民主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重大事项讨论征求意见不广、有时存在“一言堂”现象,在反馈时,巡察组毫不掩饰地进行了反馈。巡察过程中,我们还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巡察工作始终,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倾听群众的呼声。对老百姓反映的放心盐问题、卷烟零售户提出的需要合理配置卷烟问题、残疾人提出的做好残疾人培训、就业和总工会职工权利维护等都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巡察。共为老百姓、职工解决困难15次,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