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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加强归口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5月19日,丹阳市纪委召开了归口派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会上,丹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许文着重强调,归口派驻单位要从以下四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以责任制为龙头,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归口派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与班子成员及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对在领导干部职责管辖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者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处理不力的,市纪委将按“一岗双责”的要求,追究具体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方面的责任和相应领导的领导责任。
     二、以权力监控为着力点,确保权力的阳光运行。各归口派驻单位要选择1—2项与本单位主要职能相关的、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权力事项开展重要权力节点监控,科学规范地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市纪委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制度规定的报告、备案手续和实行公开的,将明确相应的责任追究方式,实施问责追究。
     三、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构建各具特色的惩防体系。归口派驻单位要按照《2010年市级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和镇江出台的惩防体系框架模型,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同时抓好制度的系统配套,减少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用权、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模式,构筑党员干部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防线。
     四、以效能提升为目标,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归口派驻单位要及时组织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照廉政准则52个不准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争做廉洁表率。要按照市委效能建设的要求,突出抓好机关内部管理,提升机关工作效能,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以廉政促勤政,为“双跨越、双突破”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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