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市纪委、组织部、农委、民政、财政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结合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对全市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涉农居委会、社区)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普遍开展一轮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一是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二是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主要是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三是农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是集体资产处置、债权债务管理、土地发包承包、专项资金管理以及财务公开情况等。对情况复杂、账目混乱或有重大经济疑问的,通过内查外调,实行延伸审计。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按照问题的不同性质,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对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以举债为名从中牟利以及铺张浪费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责令如数返还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