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建立完善案源线索排查评估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信息汇集机制。在利用群众来信、来访以及电子信箱、举报网站、手机短信、“12388”举报电话、开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邮政绿色通道”等载体接受群众举报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网络舆情汇集制度,在市和辖市区相关部门,聘请了一批网络舆情员,重点从网络社区和论坛上关注舆情民意,从而构建了纵横交错、点面结合的信访信息网络。
二是建立完善分析筛选机制。实行“办信人员初选,信访室负责人精选,分管领导优选”的三级筛选机制:首先由信访部门对大量举报线索进行初步分析,去伪存真,提出初步建议,再履行审批程序,使初选的头道工序尽量客观、翔实、准确、明了;其次,对署实名举报和具有一定可查性以及反映乡科级以上重要线索实行分管常委和分管书记“联审签批”,由领导把关进行二次筛选,确定一般线索的归属和流转。最后,将“二选”过的重要案件线索提交由市纪委主要领导参加的信访案件线索分析会,进行集体分析研究,拿出最终处理意见。
三是建立完善线索跟踪机制。在精心筛选和分析的基础上,对具体问题、关键环节进行跟踪查核,进一步细化案源线索,增强可查性。主要坚持三个跟踪:第一,从单个线索中进行跟踪,从中挖掘连带线索,分析隐藏其后深层次的违法违纪线索,拓宽案源线索。第二,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专项清理发现的有关问题中进行跟踪,挖掘案件线索。第三,对线索内容不够具体的署名举报件进行跟踪,与举报人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举报内容,提高线索质量。
四是建立完善交办督办机制。通过强化交办督办,对重要案源线索进行跟踪督办,在跟踪过程中摸清情况,既能尽快查清问题,及时处理,取信于民,又能通过对线索的跟踪督办,在发现案源、查处案件方面发挥监督作用。实行了定期考评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信访举报工作例会,重点对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和属实率进行考核通报,从中比较差距,分析和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