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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天水市依托“三个平台”实现政府采购全程监管

一是依托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做好事前审批监管。完善政府采购项目审批管理制度,对于采购单位的采购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审批,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依据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目录,对超出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资金来源渠道不实、项目配置超出配备标准的采购项目不予审批。同时,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到供应商,减少中间环节。 
    二是依托政府采购中心平台,做好事中办事监管。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加强采购行为规范建设,形成从发布招标公告、制定招标文件、确立招标办法、确定评标方法、签订采购合同,到公布中标结果统一规范的集中采购流程。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采购实施全程监督,并由市公证处进行现场公正,确保采购制度、程序、信息、过程、结果“五公开”,使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运行。 
    三是依托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平台,做好事后审查监督。完善政府采购支出财务审批制度,对应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和限额标准以上的部门购买性支出,市财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严把支出审批关,对未实行政府采购的支出不予报账。定期组织政府采购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严肃追究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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