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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区严格执行四项制度规范房屋拆除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按照《招投法》的要求,对拆迁项目房屋拆除进行公开招标,在网上公布招标项目、公示中标单位。
    二是严格执行资质审查制度。对所有参与投标的房屋拆除施工单位,严格进行资质审查。对不符合资质要求,或近两年内有不良施工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拆除工作应急救援预案,配备抢险救援器材。审查房屋拆除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业培训和上岗培训证明。收取中标单位安全生产保证金和农民工用工保证金,待房屋拆除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四是严格执行工程监管制度。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拆除现场实施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周边环境卫生的管理。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全区拆迁项目房屋拆除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未按规定组织招投标的,责令终止开标行为或撤销中标结果。自去年规范此项工作以来,房屋拆除残值平均增加30%以上,在房屋拆除工作中,未发生一起违纪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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