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纪委畅通三项机制规范案件管理工作
一是畅通流程机制,确保案管工作的基础建设进一步规范。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专门成立案件管理领导小组,并将案管工作各项任务分解给两个科室,作为2010年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内容予以明确分工,落实到位;形成固定的案管工作流程,理顺信访、检查、审理、案管工作关系;完善案件管理工作制度,在不断完善案件填报制度、考核制度、保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丹阳市纪委资源重组实际,又出台了案件陪审员制度,有效保证了案件审理工作真正在“阳光”下操作,确保陪审案件实现零申诉、零复议。
二是畅通协调机制,确保案管工作的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强化对查办案件全过程管理,全面梳理排查重大案件线索,对成案机率较大、可查性较强的案件线索实行归口管理,对重点查办案件,及时移交、办理、落实、督办、反馈;加强对案件查处过程的监督管理,除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纪律外,特别注重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制定实施《案件查办工作安全目标管理办法》、《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急救常识》等文件,确保安全办案;强化对案件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一方面加强同机关各室之间的联系,搞好内部协调。另一方面,积极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职责,加强横向协调,为办案工作牵线搭桥,协调各执纪执法机关,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整合办案力量,形成反腐合力;强化案件管理工作考核,以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考核为抓手,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与案件审理工作有机衔接,对案件程序实行监控,案件质量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的重要依据,做到统一管理,全程监督。
三是畅通服务机制,确保案管工作的综合作用进一步发挥。坚持案件管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源头治腐服务、为查案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发挥案件质量监督作用,检查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检查撤销案件和免予处分的案件是否符合规定,积极清理遗留案件,保证办案工作的时效性;发挥为领导决策参谋助手作用,针对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指挥查办案件工作当好参谋;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选取一些大案要案,认真剖析,总结经验教训,以公开通报、专题教育、图片展示等形式进行警示教育,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加强回访监督,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片的效果,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