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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的统一管理,认真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宣传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国土资源管理利用情况,努力做到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
2、 参与本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实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协助政府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推行建设用地“占一补一”,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3、 认真做好非农业建设用地的计划管理和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宅基地和临时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类土地利用情况实施跟踪监督管理。
4、 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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